注意:个人应聘与资格审核(5月21日-6月1日) ,因时间紧,一个环节紧扣一个环节,请符合条件要应聘人员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提交通知要求的有关材料,过期不受理。
关于2015年教师及工程、实验等系列人员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http://rsc.xmu.edu.cn/s/137/t/722/80/ae/info164014.htm
发布时间:2015-05-20 文章出处:
全校各学院(单位):
根据我校发布的《厦门大学2015年教师招聘计划》和《厦门大学2015年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人员招聘计划》,现将我校2015年教师及工程、实验等系列人员职务聘任工作的后续安排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和对象
符合我校聘任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的校内外人员。其中本校人员的任现职时间计算到2015年7月31日。
二、聘任原则
1.坚持将师德师风放在首要位置,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2.各学院(单位)所公布的岗位,统一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择优聘任。
3.各学院(单位)应严格按照聘任条件要求,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好提名、评审和评议等环节。引进优秀人才的岗位应给予优先保证。
4.强化校外同行专家评议,部分学院应建立境外同行专家库,试点境外同行专家评议。
三、聘任依据
1.有关相应岗位的任职条件要求,按照学校、各学院(单位)制定的聘任条例(办法)等执行。
2.有关核心学术刊物的规定及外语水平的要求,分别按照《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2013年版)》(厦大人〔2013〕101号)、《关于增补最优刊物和一类核心刊物的通知》(厦大人〔2014〕108 号)和《厦门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外语考试实施办法》(厦大人〔2013〕211号)执行。
3.有关编制与岗位,分别按照《厦门大学新一轮定编定岗方案》(厦大人〔2013〕164 号)和《2015年厦门大学教授、副教授岗位需求表》(附件1)、《2015年厦门大学教师中初级岗位需求表》(附件2)、《2015年厦门大学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岗位需求表》(附件3)执行。
四、聘任期限
(一)固定期限的聘期
教师高级职务固定期限合同,每一聘期一般为5年;教师中级职务和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固定期限合同,每一聘期一般为3年。
(二)无固定期限的聘期
符合学校规定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的人员,在受聘相应职务时,可以申请与学校签订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
五、日程安排和要求
(一)个人应聘与资格审核(5月21日-6月1日)
应聘者向设岗学院(单位)办公室报名,并填写相应的职务申请表(请正反面打印,不要随意修改样式)。
各学院(单位)聘委会(聘任小组)对照相应岗位的任职条件和所公布的岗位情况,审查应聘者的申请资格和条件。
(二)同行专家评审(6月2日-6月30日)
应聘教授职务者需提供3篇代表作,一式五份;应聘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正高级职务者需提供3篇代表作,一式三份。由人事处送请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审。请各学院(单位)在6月2日将送审材料送至人事处职称科。
应聘教学科研并重型副教授职务者需提供2篇代表作,一式五份;应聘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副高级职务者需提供2篇代表作,一式三份。由学院(单位)送请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其他相关事项请参阅人事处主页-“网上办事大厅”-“场景式服务:相关业务办理指南”-“聘任考核”-“应聘专业技术职务代表作送审工作”。
(三)院长提名与教授委员会评议(7月1日-7月20日)
各学院(单位)应结合岗位要求,采取面试、述职和答辩等方式对应聘者进行评议表决。
院长组织召开学院(单位)聘委会(聘任小组),对应聘者进行初评,形成院长提名意见。院长提名意见应当在本单位内公布。
教授委员会应结合院长提名意见、应聘者的述职及同行专家评审等情况以实名方式表明意见,按照拟聘岗位职数等额向学部委员会推荐聘任人选。如有需要,院长可到会向各位委员表明提名的具体理由。
各学院(单位)将通过的拟聘人选名单、应聘材料和评议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公示期内对审议结果或决定有异议的应聘者应向所在学院(单位)提出书面申诉意见并提供相关举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单位)在7月28日之前向人事处职称科报送如下材料:
1.通过OA提交相应的职务申请表(院长提名和教授委员会评议部分均要填写)作为附件材料。
2.《厦门大学教师/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情况汇总表》(EXCEL版)和专家评审意见书、附件证明等相关材料,校外人员应聘教师职务还需提供推荐信(采取一位申请者单独命名一个文件夹的形式)打包发送至职称科邮箱。
3.由于存档需要,请提交《厦门大学教师/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情况汇总表》、《学院(单位)教师/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情况简明表》、相应的职务申请表和同行专家鉴定意见书原件。
(四)学部委员会审议(7月29日-9月20日)
人事处将各学院(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审核汇总后,送各学部委员会进行审议。
学部委员会对学术水平和能力进行最终审查,并采取实名方式投票。学部委员会做出的聘任决议在本学部范围内予以公布。
(五)学校聘委会审查批准(9月20日-9月30日)
学校聘委会对整个聘任过程进行程序审查,对各学部委员会提交的聘任决议做出批准决定。
聘任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在公示期间,对审议结果或决定有异议的应聘者可向人事处提出书面申诉意见并提供相关举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六)确立聘用关系(10月1日-10月30日)
各学院(单位)与聘任人选进行协商,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经学院(单位)负责人和聘任人选签字后,送交人事处职称科。学校公布受聘人员名单,颁发聘书。
对于学校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特殊人才,学校可提供绿色通道。
六、关于提交材料的有关说明
1.申请人所填作为任职条件要求的课题及排名、横向课题经费到校数额和时间、作品入选及排名、被采用的咨询报告及排名、奖项及排名、外语考试成绩单及修课证明等,均以正式的证明材料为准。
2.关于论著类的成果,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论文提交首页复印件,被SCI、SSCI等收录的论文附国际检索系统的网上查询结果;著作须附封面以及版权页复印件,如著作不是独立完成,还须提供个人撰写字数的页面复印件;咨询报告须附委托和采用单位的相关有效证明。
3.关于科研课题,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若为课题主持人,需提供课题立项通知书(横向课题提供合同任务书。若无法提供课题立项书等证明材料,由科研秘书签字确认);若为课题参与人,需提供课题立项通知书与申请书中项目组成员列表页。
若涉及经费问题,需提供财务处出具的到校经费证明。其中涉及个人分割经费问题,到科研部门确认个人经费。计算横向课题的经费只以划拨到我校财务处账户的经费为准。学校立项的课题或划拨的科研经费均不作为横向科研课题及其经费计算任职条件。
4.本校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外语成绩通知单。符合免试条件者,须填写《厦门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外语免试审批表》。
本校人员申请应聘教师中级职务,还须通过高等教育学、心理学和大学教学法等课程的培训和考试,取得合格成绩(高等师范院校毕业已修过相同课程者除外,但须提供修课证明和成绩单);本科学历还须取得助教进修班结业证书,或进修本专业或相近专业6门研究生主要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5.所有证明材料按照申请表相关内容的前后顺序,归类整理。
七、其他有关问题的规定
1.聘任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校院两级聘任组织和各评议组织成员中若有与申请应聘的候选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在开会评议、研究和表决时,本人应予回避。
2.有关表格、各级评议和聘任组织的表决票、汇总票请从人事处主页“网上办事大厅”-“场景式服务:相关业务办理指南”-“聘任考核”-“【专任教师】/【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所需各类表格及相关文件下载”下载填写,不得更改表格格式和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所有表格一律用A4规格纸打印。
3.校外人员申请应聘的其他规定:
相应任职条件规定中凡涉及时间范围的(应聘教授职务和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为近5年内,应聘副教授职务、助理教授或讲师职务为近3年内),本次起算时间分别为2010年和2012年的1月1日。
‚ 所要求的教学、课题、科研成果及其他社会服务项目等,须正式发表(含在线发表)、出版或立项,且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本校人员申请应聘的其他规定:
①相应任职条件规定中凡涉及时间范围的,均以任现职以来的时间为界限。
任现职期间若曾有辞职或调离本校,且离校期间未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计算任现职时间时离校期间应予扣除;任现职期间经批准出国或脱产到国内其他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凡读书(不含半年以内的短期进修)时间不计为任现职时间。
凡属高访、合作研究、博士后研究等工作时间可计算为任现职时间。
攻读博士学位以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履职年限(含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相应履职年限)可对应折半计算为博士毕业后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
原来由工程、实验等系列转聘同级教师职务人员,至少须在任满该教师职务3年(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职务人员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助教申请聘任高一级教师职务须任满该教师职务2年)后且任现职时间累计符合聘任相应教师职务的履职年限要求,方可提出应聘高一级教师职务的申请。
卫生技术系列及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应先获得拟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才能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副高以上职务的教师拟转岗聘任同级工程技术系列的,至少应以第一负责人身份取得1项发明专利或3项实用新型专利或学院认可的同等水平工程业绩;拟转岗聘任同级实验技术系列的,至少应编写过十万字以上的实验教材并开设两门实验课达一学年以上且学生评价良好。
工程、实验等系列外的本校人员,需先受聘同级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以上,方可竞聘高一级岗位。
‚②所要求的教学、课题、科研成果及其他社会服务项目等,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正式发表(含在线发表)、出版或立项,且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所要求的经费额度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全部到校,尚未到校部分不得计算。
ƒ③申请年限提前必须有特别突出的教学、科研业绩。在任职年限上,申请应聘教授职务最多可提前二年,申请应聘副教授职务最多可提前一年。
④凡在学校聘任期间公派或其他经批准出国(出境)尚未超期且将按时回国的符合聘任条件人员,可参与本次的聘任申请。但通过聘任者,须待其按期回校后方可签订聘用合同和颁发聘书;超期未归者,其聘任资格自动取消。
厦门大学
2015年5月20日
有关规定、文件、表格等可到校人事处网页聘任考核专栏查阅下载。http://rsc.xmu.edu.cn/s/137/t/722/p/1/c/8554/d/8579/list.htm
附件到人事处网页下载,
附件1:2015年厦门大学教授、副教授岗位需求表.pdf
附件2:2015年厦门大学教师中初级岗位需求表.pdf
附件3:2015年厦门大学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岗位需求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