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2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评选依据
荣誉称号评选按照学校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本次荣誉称号的参评个人,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包括非学历生、在职生以及国际学生。
(二)评选名额
参评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可参评人数的8%、2%、2%。其中我院本科生优秀三好学生名额8个、三好学生33个、优秀学生干部8个。
(三)名额分配
学院本科生的个人荣誉称号评选指标数为:
(注:年级名额只是暂定,会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本科生 | 优秀三好学生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2018级 | 1 | 6 | 1 |
2019级 | 2 | 9 | 2 |
2020级 | 2 | 8 | 2 |
2021级 | 3 | 10 | 3 |
三、参评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学生在评审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至少8小时(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同一学年度评选工作中不能同时兼得;
4.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导致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上一学年直至本通知发布前的时间内,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存在违纪事实应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理要求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
6.在荣誉称号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优;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荣誉称号评选。
7.体育教学部提供的《2021年厦门大学本科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含免测学生)见附件6。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参评荣誉的本科生体测试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体测试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上一年度的测试成绩为准。学生也可从体测中心网站“tice.xmu.edu.cn”查询自己的体测成绩,并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提交。
四、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1、截止时间:2022年9月10日20:00前
2、材料要求:
1、 附件4-3: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电子版】;
2、 附件4-4:银河6163官方网站2022年下半年个人荣誉称号个人事迹汇总表【电子版】;
3、 2021-2022学年志愿者服务经历证明或社会实践经历证明【电子版】;
4、 相关个人事迹证明材料【电子版】。
特别注意:所有提交申请的同学也需同步前往学生工作平台(http://xmuxg.xmu.edu.cn/xmu/app/163)进行申报(登录个人账号后,点“荣誉称号申请”后开始填写申请,系统于9月12日截止)。
注意:
本科生参评材料由班长收集,整理统一汇总、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请勿错过递交时间。
各班班长将所需电子版材料统一命名“本科生+年级+专业+荣誉称号评选材料”并于9月10日20:00前发送至acexgz@qq.com。
各班级班长应当组织班委认真组织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提前熟悉评选要求和流程,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评选要求,公正、公平和公开做好本班级的评审工作,并及时按本通知要求以班级为单位做好材料的分类报送。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4177
附件.rar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