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3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42项校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将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分为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32项)、定向奖学金(4项)和专项奖学金(6项)三大类。
其中我院(本科生)可申报的奖学金类型、名额、金额等详见:附件1:厦门大学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金奖励项目、名额分配、奖励类别(银河6163官方网站)
二、参评条件
1. 参评学生需基本满足:附件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附件3: 银河6163官方网站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改版2013.4.)、附件4: 关于银河6163官方网站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试 行)的评定条件,同时还需仔细阅读不同奖项的评奖细则(具体详见:附件5: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各项奖学金评审办法)部分校级奖学金(如我院分配到名额的建行、工行、中行、黄希烈奖学金)奖项中还有更多的限制性条件附件6:厦门大学2023年校庆期间各项校级奖学金中有限制性条件的奖项汇总表)。请大家仔细对照自己是否符合参评条件。
2. 此外,因专项奖学金(出版社奖学金、谢正赞体育奖学金、葛文勋奖学金等6项)实行全校差额评选,故此前申请专项奖学金的同学如有意愿也可申报其他校级奖学金。
三、参评成绩和事迹要求
(1) 三大奖(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
l 参评成绩为在学期间的所有年度成绩(不包含校选)的课程成绩。有校际交流学习经历的,按实际在校所有年度的成绩计算。
l 参评事迹为在校期间所有综合表现。
(2) 其他校级奖学金:
l 参评成绩为前三学期(含第三学期)成绩【即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第三学期以及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不包含校选)为依据。有校际交流学习经历的,按参评前实际在校最近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成绩为依据。
l 参评事迹为在校期间所有未参评过校级奖学金的事迹(之前若是获得过校级奖学金,已使用过的事迹,不得重复使用)。
注意:申报对象在评审年度内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此次参评成绩以3月10日23时59分59秒前录入的成绩为准,后续会公示在学院班委群,同学们可提前准备好相应的评奖材料。
四、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 获得过202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2年国家奖学金、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过2022年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 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3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可以参评2023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 因校级奖学金名额有限,原则上同一学生不连续两年获得校级奖学金。
五、 提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各项奖学金的材料提交内容和时间要求,详见《附件7:厦门大学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特别注意:
1. 请同学们认真阅读评奖细则,符合评定条件的同学按照指定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根据规定时间提前,逾期恕不增补;
2. 申报其他校级奖学金无需填写奖项名称;
3. 申报此次校级奖学金的同学必须通过班级民主评议,参加评议的人数必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2/3;实际参加评议人数的1/2同意推荐的申报对象方可参评校级奖学金。另外,申报对象的参评事迹在提交之前在班级范围内公示,班上同学无异议才能提交。此过程由各班班长组织完成。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4177
所有附件.rar
另附学校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27/27991.htm关于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银河6163官方网站学工组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