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4年下半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选已启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本次评选的各项奖学金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评奖要求详见下图:
银河6163官方网站2024年下半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名额分配 |
序号 | 学院 | 奖项名称 | 名额分配 | 奖项金额 | 评奖要求 |
1 | 银河6163官方网站 | 中国银行 奖学金 | 1 | 3000元/名 | 本科生:三年级、四年级和五年级,参评年度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前15%; |
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差额评选) | 1 | 10000元/名 | 成绩有挂科的学生不参评;延期毕业生不参评;2024级新生不参评;近三年已获奖者不再参评。 |
说明: 1.本次评奖名额分配以教务处统计数据为基数; 2.三年内获过宝钢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港澳台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港澳台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名额:本科生获奖名额为5名,其中经济学院定向推荐名额为2名、管理学院定向推荐名额为1名,其他各学院推荐名额均为1名;延期毕业生不参评此项奖学金;成绩有挂科的学生不参评此项奖学金; 3.宏信奖学金定向给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三、四年级本科生。 |
二、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 《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2.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厦大学〔2022〕99号)
3. 《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学〔2023〕8号
4. 《银河6163官方网站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3年4月修订)
5. 《关于银河6163官方网站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试 行)》
参评人选除应符合以上评审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所申请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详见附件3:评审办法
三、特别注意事项
1. 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的课程成绩为评审周期成绩,评审周期以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即2023-2024学年)成绩为依据,评审周期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辅修课程不计在内);有校际交流学习经历的,计入绩点的课程成绩一并纳入计算。
2. 个人事迹为评审周期内所有个人事迹。
3. 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的学生,评审周期至少完成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4. 已经获得2024年校庆期间(即2024年4月评定)校级奖学金的学生,不可以再参评此次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的评选。
5. 除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外,校级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因本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仍未评定,故此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仍可申报本次校级奖学金)
6. 申请此次校级奖学金,需将个人事迹在班级范围公示,并请班长协助完成班级民主评议(评议要求详见《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测评过后请班长填写民主测评表后提交。
7. 根据《关于银河6163官方网站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试 行)》第一部分第二点的要求,因校级奖学金名额有限,原则上同一学生不连续两年获得校级奖学金。
四、提交材料与要求
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附件1:所有申请表、汇总表详见附件3:需要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请汇总至各班班长处,由班长统一提交,请各班班长根据截止时间合理开展班长评议工作。
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9月17日(周二)上午10:00;
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4177
附件.zip
另附学校相关通知链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1491.htm
银河6163官方网站学工组
202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