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0号)要求,结合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和《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学生均可参评,不含延期毕业生。
已获得2024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者及2024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
二、申报名额
1.本科生:港澳及华侨学生1名;
2.研究生:仅面向全日制学生(不含延期毕业生)学生自由申报。
3.港澳台及华侨学生(新生)可自由申报,不限名额。
三、奖励标准
1.本科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2.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3.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7000元。
四、申请基本条件
(一)港澳及华侨学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修养良好;
4.入学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台湾学生
1.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修养良好;
4.入学成绩优秀或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五、评审程序
1.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提交评奖材料至学院。新生填写入学成绩和入学至今表现,入学成绩不清楚可以空着,老生填写2023-2024学年相关情况,初审标准按附件3中《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学〔2023〕8号)执行。
六、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同学需提交:
1. 个人申请表(详见《附件4:各类申请表》含教育部和厦门大学两类表,填写对应的两类申请表即可);
2. 学生成绩单(请自行前往颂恩楼1楼学生事务大厅自主服务机进行打印);
3. 相关证明材料和申报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6:2024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一份。
电子版请于2024年10月20日晚20点前打包并以“姓名+年级+本/硕+奖学金名称”命名,发送至15227579606@163.com;
纸质版请于2024年10月21日上午10:30前装袋报送至曾呈奎楼A栋204办公室。由于时间紧急,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
七、奖学金监督检查
对于获奖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国两制”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对于获奖的台湾学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联系人:赵老师,0592-2184177。
1 (财科教〔2017〕139号)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pdf
2 (财科教〔2017〕140号)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pdf
3 (厦大学〔2023〕8号)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docx
4 各类申请表.rar
6 2024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申报汇总表.xls
银河6163官方网站学工组
2024年10月18日